一統徵信社  
 
公 司 沿 革 公 司 特 色 服 務 項 目 服 務 流 程 公 司 分 佈 回 首 頁
 
 
 
客 戶 名 單
 
貸 款 申 請
 
貸 款 問 題
 
貸 款 騙 術 
 
委 任 步 驟 
 
相 關 資 訊
 
法 律 問 答
 
服 務 問 答
 
實 際 案 例
     
 
全省各地區服務專線
台北 0800-300-998
桃園 0800-500-911
新竹 0800-500-911
台中 0800-801-333
彰化 0800-422-666
嘉義 0800-433-666
台南 0800-422-999
高雄 0800-433-999
 
     

 

 

 經法院合法傳喚可以不到庭嗎?

 
 
 
 


  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,可以行使傳喚的職權者,在刑事案件的偵查中或指揮執行刑事裁判時,是承辦案件的檢察官。案件進入法院審判的程序,是審理這件案件的審判長或者受命法官。傳喚必須使用一定格式的傳票。就以傳喚被告為例,傳票的內容必須要依據刑事訴訟法第71條第2項的規定,記載下列四點:被告的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住所或居所。如果不知道被告的姓名,依第3項的規定,也可以不記載,只記載能夠辨別的特徵就可以了。另外年齡、居住處所不清楚,也可以不記載。

案由。是指被告所涉嫌的罪名,使接到傳票的被告能夠明瞭傳他的原因,可以適時提出辯解。

應到的日期、時間和處所。

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,得命拘提。傳票由檢察官簽發的,檢察官應該在上面簽名。

法官、審判長簽發的,法官、審判長也要在上面簽名。

傳喚被告不是簽發傳票就完成傳喚的程序,還要把這張傳票在合於法律的規定下,確確實實送達到被告的手上,才能完成合法的傳喚程序。除了上面提到的正式的傳喚程序以外,刑事訴訟法上還有兩種簡易傳喚的程序,在法律的效果上是與正式的傳喚相同。第一種是口頭傳喚:依刑事訴訟法第72條前段規定:「對於到場之被告,經面告以下次應到之日、時、處所及如不到場得命拘提,並記明筆錄者,與已送達傳票有同一效力」。條文中所載的「經面告」,指的是被告接受檢察官或者法院的審判長、受命法官訊問以後,由檢察官、審判長、受命法官當面告訴他下次應該自己到場的時間、地點。最重要的是這些告知的內容,必須由擔任紀錄的法院書記官記載在筆錄內,這才發生口頭傳喚的效力。下次開庭沒有正當理由不到的話,就可以拘提。第二種是陳明到場:陳明到場是指被告自己用書狀向檢察官或者法院說明自己會在某日、某時到場接受訊問。這種書狀的功用,依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後段規定,是與口頭傳喚的效力相同,也就是說到時候人沒有到場,是可以發拘票拘提的。


 
其它法律問題

  支票遭退票,該如何討債? 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有何不同?  
  繼承權不拋棄,父債母債要子還? 假處分不是假的處分  
  債權憑證如何辦理繼承 欠錢不還可否告他詐欺或侵占  
  經法院合法傳喚可以不到庭嗎? 何謂「假釋」?  
  何謂「假扣押」? 「假扣押」是真扣押!  
  聲請「假扣押」的要件 何謂「緩刑」?  
  賭債不是債! 如何聲請假扣押保全程序  
  發票人支付或扣押債務人財產有
年限限制?
發票人和連帶保証人之財產可
同時扣押?
 
  憑証有年限嗎? 連帶保証人須就保証金額全部償還?  
  求償判賠 與支付命令同效    


  與我們連絡 與我們連絡
  服務問題 服務問題
  線上諮詢 / 詢問 實際案例
  全省各地區免費諮詢專線 全省各地區免費諮詢專線
  服務個案 服務個案
 
贊 助 廠 商

Copyrigh © 版權所有 2005 一統徵信股份有限公司 Taiwan E-Tong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