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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請「假扣押」的要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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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的財產實施假扣押,依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的規定,必須已經提起或者將來要提起的本案訴訟,是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者是可以變易為金錢的請求。另外還要具有假扣押的原因,那就是民事訴訟法第523條所規定「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」情形存在。關於這一點,在提出假扣押聲請的時候,依第526條第1項的規定,債權人應該予以「釋明」,也就是要提出相當證據,讓法院相信確實有這種原因存在;或是債權人表明願意對債務人因假扣押受到損害提供擔保,法院依同條第2項的規定,還是可以裁定准許。擔保金的數額一般都是假扣押的金額三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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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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